再谈互联网+
2016-11-21 18:16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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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镇举行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,又引发了网络喧嚣一片。除了互联网+、+互联网、大数据、又见到了互联网下半场理论的观点。

关于互联网的见解,也曾经发表过一些拙文,《笑侃互联网+》、《互联网时代应该想什么》、《互联网怎么加、加什么?》、《互联网时代的幽灵》、《互联网+传销》。

互联网只是一种技术和工具,它可以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,却替代不了商品和服务本身。今天,互联网已经不得不被各种势力认同。互联网的能量、魔力来自于网友与网友、终端与终端间的互动,缺乏这个“互”字,互联网的威力就会大减。其次是“联”,互联网最大的功效,就是将原本相隔万里的一个个点,通过网线连接起来来,“联”是“互”的前提和保证。一个个点,一条条线,必须交织成四通八达相互关联的网络,才能令互联网的威力倍增,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推动力。

我很奇怪,这么多人在鼓吹互联网+、+互联网、大数据,却忘记了人才是根本。互联网始终是工具,只是提供了更简单、实用、高效传送信息流的工具,而人既是信息接收源,又是信息产生源,还是产品价值的决定者,只有把人留住,组建好人际网,充分运用好人这个活资源,才能对工具运用游刃有余。不管是什么网,网起来的都是人,把人网起来做什么?最终还是消费。因为只有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都走完,才能体现产品价值。

怎样组网?这只是第一步,烧钱也好,免费也罢,无非是利诱参与,但参与就能留住吗?消费者的忠诚不会被轻易锁定。留住就能掌控吗?掌握不等于掌控,以腾讯为例,不缺资金,不差技术,又有海量会员数据库,如果用大数据来衡量,已经掌握了海量数据源,已经实现了掌握消费者巨大数据库的基础,为什么拍拍却不能与淘宝竞争?我的观点,缺乏利益捆绑,形不成实用的网络,无法利用好巨大的消费资本。

如何吸引人参与组建成网,组建什么样的网络,建立什么样的关系,不仅是技术问题,更是社会问题。现在热炒的互联网思维、互联网+,+互联网,谈的都是如何掌握消费者信息,获得大数据,以便更容易分析消费者心理,掏消费者钱包更容易更顺利。

为什么参与?利害相关,这是趋利避害的人性使然。参与的前提是知、信、行。没有利害相关,不会动心,无心动自然无行动。所以,首先要知,知靠传,无传怎知信?知信不等于相信,信和诚固然有关系,诚信容易让人信,但诚信的建立需要时间,需要经验。更多的时候,人只愿意相信他愿意相信的东西,动人心悬引起共鸣其实是为了信。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诱之以利,惧之以害,无非还是为了一个信字。

参与是为了交换,交换是为了得到分配的果。产消合一经济时代,消费者掌握的消费资本,决定了产品的价值取向和量值,决定了流通资本的价值归属和增减,这是时代的特征和趋势,所以,才迫使众多资本不得不对消费者拉拢,以便利用消费资本,顺利完成生产流通消费过程实现增值。

不能因为消费资本的散落、弱小而分而治之,参与、交换、分配,合作能否长久,能否稳定,关键在分配。消费者真正地话语权不是被了解需要什么,而是参与到分配之中。如果了解消费者、分析消费者只是为了算计、利用消费者,那不是真正的合作共赢。

把人留住,充分运用好人这个活资源才是目的,才是产消合一经济时代的思想。将来的趋势,不是物美价廉服务周到就可以赢得消费者忠诚,不是靠大数据分析算计消费者,而是在认同产品及服务的价值基础上还要参与分配,变消费为投资,能增值赚钱才是真正的合作共赢。合作共赢不是买卖关系,是分配价值过程。消费的同时还要赚钱,变支出为赢利,变负号为正号,才是真正的合作。因为产消合一时代,价值是产消双方共同创造的,没有消费者的认同,产品就不能转为商品,价值就无从体现。了解消费者的需要,满足消费者的需求,仍然没有脱离以往的营销理论。参与交换分配,关键在参与,重点在分配,只有真正的分配认同,才有合作共赢。产消合一经济时代的趋势不可逆转,变买卖关系为合作关系、分配关系,共同享受产品的价值,才是方向。以衡求和,这是战略思维的方向和目标。

不妨考虑一下小说中宣扬的思想。衡世为任,以虔教化,设局平均。如何衡世?是否物质分配为先?如何教化?是否精神文明建设为主?设局平均,是否在具体项目中推行财富分配规则?问题也是课题。衡世只为和谐,合作共赢才能衡世,衡世先衡人心,分配规则认同才有财富分配的认可。衡是手段,和才是目的和结果。当然,量化才是方案,流程才能运作,这一点留待后文专述。如何理解见仁见智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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