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者按:偶然从百度上看到了两篇文章:1、《从信诚人寿败诉案谈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》;2、《信诚案终审判决落槌 投保人为何先赢后输》。同一案件,初审、终审截然不同的判决,让我想起了当年写过的一篇文章,《“输”定的官司》。尽管案件已经在2004年终审判决,但法律的判决并非代表人的认知绝对正确,否则就没有罗马教廷为布鲁诺平反建立布鲁诺鲜花广场。把当年的旧文以及相关的文章同时发表,数据孤立无对错,信息关联有乾坤。...